不可解決的和解—這藝術與公民教育之間的道路
⊙石計生
從來「藝術是不是一般人就可以從事」的這問題,就一直是藝術社會學的爭議焦點。其問題的解析可以區分為「藝術的本質」、「藝術的作用」與「藝術的結果」三部份。就「藝術的本質」而言,我們看到主張平民老百姓無法從事藝術創作者均主張,藝術是一種自給自足的範疇,是必須在一個高度技術錘鍊與天分的自發(spontaneity)力量之下才能產生的結果,藝術社會學稱之為「為藝術而藝術」(art for art’s sake)的現代主義(modernism)的見解。顯然,表面上看來,這樣端視藝術的本質的觀點,無法與公民教育或其美學產生任何關連,因為藝術已經成為一種高級文化(high culture),只有天才如艾略特(T.S. Eliot)或瘋狂如梵谷(Vincent van Gogh)才能為之;另一種觀點則主張,如豪澤(Arnold Hauser)所言,將社會化的力量納入藝術創作的思考,不僅僅有與生俱來的天份自發(spontaneity)力量,還有所謂的社會習俗(convention)的教化作用,可以讓人內在所潛藏的創作的種子萌芽,遂於有生之年逐漸發光發熱,展現才華。這裏,藝術,本質上因此就是一種社會範疇的存在,它可以和一般人相關連,和公民教育相關連,這是一種強調藝術的社會實踐意涵的寫實主義(realism)的道路。我們在這本書所看到的「永和社區大學」的藝術課程,雖然不一定知道,但是實踐上的努力必然是相信,我們這裏所論述的第二條關於藝術的本質的道路,才能以五年的光陰,完成這樣的「二十一個與藝術擁抱的姿勢」。
但是弔詭的是,當我們以為問題應該是這樣劃分的時候,從書中我們看到社區大學的學員,這些已經出了社會的家庭主婦、上班族、退休的人等等,他們對藝術創作的自白,會發現事情並沒有這麼單純。問題在於:藝術的社會性所完成的竟是現代主義的個人滿足,是以美學教育的學習完成了自我的平均化的需求,將「藝術」變形為「工藝」傳習,這就造就了教學與學習兩方面的挫折。「藝術的作用」遂成為我們思考的主題,基本上,「藝術」與「工藝」的差別在於「藝術」必須具有奮不顧身的熱情,在這點上,現代主義與寫實主義沒有什麼不同,只是前者相信是透過個人的內在體驗可以通往眾人的體驗,而後者相信這體驗必須經由社會的直接或間接啟蒙來完成。但把「藝術」當「工藝」學習似乎也是一種必然的現象,人們教學費利用閒暇時間去學習藝術課程,並不是要追求「奮不顧身的熱情」,反而是現在所流行的「功能論」(Functionalism)的觀點,想要利用藝術學習來宣洩情緒,達到釋放不安,追求安寧的功能。畫完一幅畫,拍了個攝影,寫完一首詩,誠然,會有「穩定情緒」的功能,但這並不是故事的全部;我們考察歷史上的偉大藝術家,梵谷、畢卡索、羅丹、里爾克、柴可夫斯基、托爾斯泰等的創作,會發現,「藝術」是一種危險的冒險,以終其一生的焦慮尋求自我突破或社會的啟迪,時常會在創作的過程中傷害到周遭甚至毀滅其他的人,這完全出乎一般人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外,因此,超越「功能論」的追求安寧,為神所賞賜又為人所嫉妒的「藝術」能力,讓藝術創作者永遠處於不安與焦慮之中,所以,「藝術」不能是「工藝」。社區大學的藝術課程,因此,嚴格來說,只能是說是開啟了「工藝」與公民教育之間的道路,雖然不排除少數人會從這種學習中發現生命本質的不穩定性,而完全釋放內在的熱情,轉換為「藝術」創作能量。
於是,就「藝術的結果」而言,更是一般公民所承擔不起的重量,因為,「藝術」通往永恆或解放是一種崎嶇的道路,走向筆直的憂傷。越是活在當代資本主義社會的人越無法達成藝術的古典要求,因為當代的消費社會的時代精神直接以商品的「新奇最後永遠是一樣」的短暫否定任何對於永恆性的嚮往;即使我們所追求的是班雅明(W. Benjamin)式的「永恆的現在」(Forever NOW)自我完成,但是社區大學作為整個國家教育體系的一環,所承擔的是公民教育的美學部份的責任,其自我完成是「工藝」式的應用特質,要一般人透過美學教育學習去背負「社會責任」就已經很難,更不要說是「永恆」的命題。這根本的問題,除了學員本身之外,主要還是這類教育的「穩定社會」的功能性意涵,亦即,「二十一個與藝術擁抱的姿勢」不論好壞,所應真正反省的是從這樣的學習中去瞭解,關於藝術的衝創意志的彰顯與節制的藝術,和借藝術的公民教育以馴服人的熱情之間的差別,唯有如此,這「擁抱藝術的姿勢」才具有現實的意義,在社會制度的束縛之下產生某種抵抗姿態,創造出來「不平常的可能性」(unusual possibility)。
200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