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作為一種異質社會的色情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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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計生


(廟殿廊柱,台北芝山巖惠濟宮,2006)

1.

似乎是反反覆覆一再發生的,只是組合不同。最近高齡六十九歲的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因為偕三十九歲的女友人王美心「去賓館上廁所」緋聞風波下台,引發了一連串的媒體追逐與消費這一勁爆訊息,遂成為全國矚目之焦點;事情的「真相」還沒有解開,看來媒體嗜血的挖掘將再持續好一段時間。事實上,過去的許許多多事情很少得到真正的解答,如璩美鳳的色情偷拍性愛光碟,黯然自殺的倪敏然之於女友夏禕,或前總統府秘書長蔣孝嚴在任內傳出的緋聞,男主角請辭後,傳聞中的女主角卻矢口否認的情節,也從未得到合理的解釋。人們不再追究的原因,主要是台灣這個社會每天都有太多和「色情」有關的新聞被挖掘,製造與消費,一旦產生後各種和「權力」、「政治」與「鬥爭」相繫的自由聯想開始漫天飛舞,以致於「前浪」就被「後浪」所掩蓋,所耗盡,電視螢光幕化,娛樂化,政治化到了盡頭,一直到累積太多成為巨浪行將席捲岸邊屋舍時,這時,諸如繼續下去會「耗費大量社會成本」、「希望到此打住」、「不要影響社會觀感」、「維持社會和諧」等類似社會學理論中的結構功能論(Structural Functionalism)論點就會被搬出來,說,社會秩序是台灣之所以存在的價值共識,所以希望媒體與大眾有所節制,一個「色情」的消費就此暫停(有可能是備而不用,隨時死灰復燃),等待另一個足以激動我們感官的事件產生。然後真的所有的公眾就像換了一個收看頻道,像在看Discovery或大愛台,有點出世而虔誠,看來理性而無傷;而事件的男女主角,運氣好的話還可以成為娛樂界名人,出入紅包場,或者繼續參選台北市長等等,媒體也因此收視率大增,荷包滿滿,「色情」在台灣於是就成為一種週而復始的「意識」,一種自覺或不自覺的消費,這其中其實涉及非常特別的社會型態與謀劃過程。

2.

台灣的這種能夠週而復始上演「色情意識」而不瓦解結構的社會型態,是一種隱藏在「同質」內的「異質」社會。而且,很弔詭的是,通常台灣這種社會型態表面上看來會很同質,事實上是基於異質的基礎上演謀劃老少咸宜大戲。

怎麼說?我們必須先定義一下這裡所說的「同質」和「異質」。若借用法國後現代思想家巴塔耶(G. Bataille, 1933)的說法,「同質性」(homogénéité)指的是「可以通約的事物」以及「通約可能性的意識」。即相信在所有事物中總是有著共通的評價標準,而且人們是以此共通的標準在評價與衡量,然而自己可能察覺或不知曉這一點。正是「我的尺度」在作用著。而具備社會化意義的「同質性」,則可以說是在社會中經由語言和心理的作用,去劃分,表達事物,以意志及能力做為對象去加以捕捉的東西。當「我」的對象「物」我能夠通約之,則就是同質性。進一步而言,巴塔耶所謂的「同質性」意指可通約的事物,是我通過「顯在性的關係」而能夠與之發生關係的事物,是能夠相信如此的事物。而「異質性」(hetérogénéité) 它無法被命名,或說,只能是一個不成其為概念的概念。「異質性」不是與「同質性」相對立,相矛盾的「另外的同質性」,而是作為其自身經常缺少充滿了的統一性的東西,是成為「自己本身」的模仿,擬態的東西。因為「自己」之中經常包含「各種力量的相互竟奪」,所以它不斷地躲避「現在」的自我統一性而發生錯位或橫移。它包含了絕對超出我之意識與能力的部分,包含了無論如何「無法與之結合的」部分以及不可能通約的層面。它不可能成為有意義之物。

我們可把巴塔耶的說法創造性轉化地闡釋,簡單地說,「同質性」指的是經由家庭,學校,公司等社會化機構教育所產生的,相信在所有事物中總是有著共通的評價標準,而建立在這種標準上的社會就是「同質社會」;而「異質社會」就是因為現實中各種力量的相互竟奪,而產生人和社會本身的自我統一性的錯位或橫移,不可通約、結合乃至意義分歧的社會。「同質社會」中的人自以為根據自己的想法在判斷事物,「我的尺度」在作用著,事實上是在社會中經由語言和心理的作用,去劃分,表達事物,以意志及能力做為對象去加以捕捉的東西,是一種受制於人自身之外的社會力量(如電視媒體,網路等)的表現。

「城仲模偕女友人去賓館上廁所」案首先就表現一種悖乎「大眾通約價值」的荒謬性,台灣由媒體所主導的具備高度附加價值與商業利益的「色情意識」的形成,就是首先建立在這樣看似儒家倫理的高道德的「同質社會」共通標準之下。正是因為其「可通約性」,是眾人撻伐辯論的焦點,其敗德性,其違倫性,這是轉換為「高收視率」的必然基礎。但是,整個「色情意識」的運作如果只依靠「同質性」並不能長久,它還必須讓更為複雜而矛盾的「異質性」運作才能耗盡此一人們窺淫的能量。或許是因為民主與後現代化扎根扎得深,「異質性」在台灣社會中的發展極為徹底而完整,一種類似在台灣山林已經被視為植物殺手的「蔓澤蘭」的橫向上下蔓生滋長的力量,以偽善的意識與受到性趨力(libido)支配的潛意識之名,配合著各式權力與金錢遊戲的競逐,產生台灣人表面上理性,內在充滿僭越與錯位的性格。妥協且激越,每個人其實都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一套,儘管表面上看來大家都贊同所謂的倫理道德標準。是基於差異、不同和不可通約性,而不是相同與一致性,在台灣人人都想針對事件進行「(去)/色情意識」的發言或觀察,並且將這些和政治上的藍綠相關連,和陰謀論相關連時,其興奮與刺激又拉高了一個層次,在複雜而相互竟奪的力量中享受虛擬撕裂之快感,主客不分的模糊,以告慰在現實世界之「正常」到窮極無聊;這才是整個社會,從大眾至媒體,從販夫走卒至達官貴人所想要看到的事,一種創造我所說的「即時消費的差異共業」(hetero-common karma of just-in-time consumption),是台灣作為一種異質社會的色情意識基礎:潛意識裡,似乎大家或多或少都曾幻想或實際經由敗德的,違倫的行動成就差異而獨特的存在(不然你無法解釋為何台灣汽車旅館與賓館密度是是世界數一數二),完整那可怕的上帝創造人時的玩笑,「作為人自身經常感覺缺少統一性的東西」;而經由媒體的報導,所有真正上演的色情大戲只是替代,「自己本身」的模仿,擬態的東西。因此,台灣的社會型態實情,有如巴塔耶所說,「現實從來不是同質性的,不是主觀或所謂科學判準所能捕捉的,而是一種避開模糊的主客雙重性所看到的異質現實:充滿了使人興奮,喚起恐懼、不安及魅惑的情動性價值的現實。」這些「異質現實」,通常是隱晦不彰,流傳於市井或健身房之間,可以觀察到的是,台灣的色情意識跨越同質社會的過程,是經由討論類似城仲模案而暴露,而產生。

3.

這麼說:色情意識作為一種存在台灣實質異質社會中的旋蟄旋動力量,我們應該從正面去理解它,而不是環繞在事件所延伸出來的附屬的、斷言式論述。

對於「色情」(eroticism),我們似不該過於輕率等同於「性慾」(sexuality)。巴塔耶(Bataille, 2002)在《色情史》(L’Histoire De L’ Erotisme)書中就是正面面對「色情」的代表作,他致力於發展一種「在厭惡面前不會瓦解的思想,需要一種在將可能性的探索進行到底時不會迴避自身的自我意識。」人類的存在決定了對一切性慾的恐懼,而這種恐懼本身決定了色情誘惑的價值。如「廉價賓館」之於城仲模,和所有大眾一樣,是一「深具色情誘惑的價值」的空間,因為人的性慾透過隨時可能被偷窺、狗仔跟拍、偷錄、臨檢甚至抓姦等「恐懼」而產生了某種超越肉體關連的奇怪精神性,我們姑且就稱之為「色情」,這伴隨著即將探討到的「禁忌」(taboo)。巴塔耶且宣稱其所辯護的目標不是色情,而是從整體考量下的普遍意義人類。從整體性考量,巴塔耶意欲將色情與思想世界放在平等地位考量,相互補充。這不但承認這是一個既有妓女與聖女、惡棍與仁者的世界;同時拒絕以法定思想將人簡化為中性的人而否定了這個堅固的整體。「正是這個堅固的整體將個人的犧牲與眼淚,殘殺和盛宴連結在一起。」經由確定一種思維方式來研究被傳統社會所蔑視的色情。

巴塔耶認為:「色情是人的性慾活動,它與動物的性慾活動是互相對立的。並非人的一切性慾都是色情的,但是人的性慾通常是色情的,如同它不只是獸性的。」從動物的性慾到人的色情活動的轉化,是伴隨著禁忌(taboo)(如亂倫、裸體等)與貞潔的概念而存在的。而微妙的色情理所當然地包括神秘的愛亦即神聖的愛(holy love)。色情的形成導致了恐懼與誘惑,以及隨之而來的否定與認可的交替出現。認可不同於否定,否定是直接的,因為它是人道的(色情的)而不僅僅是性的,動物的。婚姻通常是以色情的對立面存在的,經由一連串的基本規則產生和性有關的禁忌,而維繫其時間的延續。所以,巴塔耶明確指出「色情是顛覆婚姻的醜聞」、「色情是從違反道德的性慾發展出來的。」因此,城仲模偕女友人「去賓館上廁所」緋聞風波的色情第一重張力,就是在於他以六十九歲的已婚高齡進行這樣的「顛覆婚姻」的僭越行動,是「違反道德的性慾發展」,在進入賓館的剎那,他即已經有代表性地克服了「社會性」恐懼,實踐了色情活動的現實轉化,不果是否曾經真正有性愛行為。而人和動物分開的東西關鍵在於「禁忌」所產生的色情價值。因為,巴塔耶認為「禁忌的對象首先被禁忌本身指定為令人垂延的:如果禁忌從本質上來看是性方面的,那麼它依據可能性強調了它的對象的性價值(或色情價值)。」人之所以看不到色情,是因為人的污穢本性感受的恐懼看不到人的原則,是因為這本性終究也將導致對於截然對立的文明的厭惡。事實上,存在著一個不可化約的厭惡的世界:它逐步而且極其緩慢地解除即使不是關於淫穢也是關於性的禁忌卻沒有帶來絲毫的變化。色情的一般特徵的形式:「人的性行為的條件是驚人的:從根本上說,它絲毫不被禁止。它服從於各種限制,但這些限制保留了一個可能性的廣闊地帶。但是,色情的歷史根本不是在規定所確定的界限中被接受的性活動的歷史:事實上,色情只包含一個由違反規則來規定範圍的領域。」色情是對人的性慾懷有恐懼的意義,色情就是一種從合法過渡到禁忌的行為,在此,人的性生活存於被詛咒、被禁止的領域而不是合法的領域。色情的兩個相反的圖像:(1) 純粹的否定大行其道:直接發生,所有的界限同時被跨越,事物的人道秩序普遍受到破壞。只剩巨大的混亂,獸性的爆發橫行肆虐。這時的色情以狂歡的,根本不誘人的方式出現;(2) 肯定的,明確的欲望對象所創造的誘人的色情。通常是一年輕,漂亮的裸體女子。因此,繼而,城仲模偕女友人「去賓館上廁所」緋聞風波的色情第二重張力,至少在媒體鏡頭前所呈現的,不是「巨大的混亂,獸性的爆發橫行肆虐」,而是「明確的欲望對象所創造的誘人的色情」,其現實就在於和他相差三十歲的女友人的美貌與窈窕,是在性方面「令人垂延的禁忌對象」、給予遐想的「一年輕,漂亮的裸體女子」。城仲模的行動,不管其附屬的政治陰謀或者各式道德斷言為何,對每一個「異質性」存在的台灣人的色情意識而言,有一種奇異的「恐懼、不安及魅惑的情動性價值」,似存若亡地挑戰著,質疑著對於「非妓女即聖女」、「非惡棍即仁者」的「截然對立的文明的厭惡」。

因為禁忌而產生的「色情」意識及其自覺的行動,和隨著身體欲求苟合的「情慾」有很大的不同,它帶著一種精神性,即使敗德,也隱隱冥合著所有神祇與法規成立之前的人的異質力量,它並且隨著社會型態與風俗習慣的變化而有著差異的價值判斷。

4.

「城仲模根本就是隻傷風敗德的野獸!」確實,這將是最為直接,普遍,不用多加思考的斷言,也是人們從「同質社會」所接收的功能性訊息,具備有穩定社會秩序與人心的力量,文明因此得以延續。但是,

「神聖的獸性」就是人的色情。

這是巴塔耶關於「色情」的思考的驚世駭俗句子。他的邏輯如下:禁忌的違反表現在節日之上。禁忌使這個世界充滿人情味: 這是節日,無疑,這也是一個時刻,人人停止勞動,隨心所欲地消費產品,故意違反最神聖的法律,但是,這種過份的行為認可完善了一種建立在法規上的事物的秩序,它只是暫時地違反這個秩序。城仲模在一個春暖花開的連續假期駕著名貴轎車,帶著「人人停止勞動,隨心所欲地消費」的喜悅,帶著女性友人前往一個羅生門,一個風暴的賓館,獸性,每一個人心中的旋蟄旋動,有著與生俱來的「故意違反最神聖的法律」的慾望,因此,否定獸性注定要失敗的:巴塔耶說:「我可以否定我的依賴性,否定性慾,污穢,死亡,恪遵不亂倫與接近經血或接觸死者的禁忌,讓世界服從於我的行動,但是,這些否定都是虛幻的。最終我應該從我終將一死而感到羞愧的肉體起源開始思量:節日解放的不是單純的獸性而是神性」。「神性」(le sacré)是經過改造的自然,是某種陌生,令人困惑的東西。城仲模的大法官的神聖性,不過就是由台灣社會所賦予的人民期望與權力行使,對於一個僭越禁忌彰顯色情意識的異質性存在,確實是外加的「經過改造的自然」,是某種陌生,令人困惑的東西。對於「自然」,那人所活動的世俗世界的否定,表現了神聖的禁止特性,神聖因此是被拋出世俗生活之外的。它不再是受到鄙視的獸性,雖然形象上還是野獸,但已經變成聖物了。它已經變成了「神聖的獸性」。

「神聖的獸性」因此就是人的色情。城仲模的生命偶發軌跡,無意識地走向了這樣一個人的色情意識的較高階段。

「神聖的獸性」所面對的是先被否定而後被嚮往的自然,不再是服從於已知的自然,…它已經是被詛咒改變的自然。由社會所主導,人造的自然,人只能通過一種拒絕,不服從和反抗的新活動接受它,這是色情意識的現代處境。

巴塔耶認為,反抗,否定自然有兩種截然對立的特徵:「一是恐懼或厭惡的特徵,它代表著狂熱或激情;另一是世俗生活的特徵,它意味著狂熱減退。」城仲模所代表的台灣人的色情意識,我們所有的人,面臨這樣的對立選擇:以激情去厭惡文明,或者服從世俗眼見狂熱衰退。能理性而平凡地主動選擇合乎社會要求的後者是大多數人的事業;而少數人的生命軌跡就這樣歧出走向激情,恐懼與渴望的協調賦予神聖世界一個矛盾的特徵,現在它以一種焦慮的著迷狀態考察神聖世界,無須任何藉口。快樂要求我們消耗我們的能量資源。任何與欲望相關的恐懼都不會使欲望的豐富性產生貧乏。當欲望走向空虛時,有時走向死亡時,焦慮或許是加碼增加欲望的吸引力的理由。而最終,欲求之物總有快樂的意義。色情,如果不是從根本意義上認為它的動力是快樂而去尋求,則是不可寬恕的;而任誰也無法懷疑,色情具備有帶給我們極端的,過度的,心蕩神馳的特徵。

色情當然也能導致愛情。跨越禁忌,我在對方身上喚起了與我的欲望相同的一種欲望。愛情就其本質而言乃兩種欲望的完美契合,在愛情中沒什麼比這更有意義的事情了;但色情更大的危險,伴隨著其禁忌與不合法性,在於色情的對象基本上是被視為是「物」,這是事實。享用色情的自稱「我是」的人,以區別於這些「物」,事實上,我是它們為「烏有」。

5.

在薩德(Sade)之後,「生活不過是一種連續不斷的娛樂。這種娛樂通常意味著對別人在他們之前所創造的一切一無所知:這表面上說明,人只能體驗更新的創造,創造的作用枯竭了,沒有創造者,甚至創造者死後沒有多久,人類就會變得虛弱,多眠,應該讓人類重新走出黑夜。」

「我們羞愧地過著腐敗的生活,帶走我們的死亡比生命更骯髒。」

巴塔耶筆記著。

6.

城仲模謀劃著。

謀劃(project)觀念:是人類在這個世界上「行動」時,進行工作或從事創造某種作品時,將產出品以合理的方式進行交換,消費和享受的時候,不管自覺或不自覺,均所需遵守的理念。「謀劃觀念」是為了達到某種對象,實現「完成」,並由期待所支撐的行動。巴塔耶認為,這種「謀劃觀念」是一種顛倒了的,背理的存在樣式。依存並服從於謀劃觀念,並不僅僅是行動,勞動或生產活動;更嚴重的事,「知性」思考本身全面地滲入到謀劃的樣式中,並且被拘束著。行動(Action)根本上依賴著謀劃(project)。更嚴肅地說,論述性的思考(discursive thought)本身和謀劃的存在模式有關。論述式思考在個人的行動中可以看見:它開始於他的謀劃之中,在反思的層次中。謀劃不只是行動,必要的行動所意指的生存模式—它是一種矛盾時間的存有方式: 它將存在推遲至更為遙遠的一點(It is the putting off of existence to a later point),其危險是當它遇見神聖性。

特別是對像前司法院副院長與中華民國大法官之一的城仲模,這樣具備社會地位與神聖性的人的緋聞疑雲探討。城仲模的職業,作為司法的貞操代表,本身就極具「神聖性」,如此高不可攀的「異質性」,為虎視眈眈的「同質」倫理所覬覦。當那神聖不可侵犯的道貌岸然一夕瓦解於帶女友人「去賓館上廁所」的事件時,他所代表的,正是媒體最為喜歡的爆料類型:神聖與世俗的界線的瓦解張力。高收視率的背後充斥以下聲音:「說,看吧,這些月入數十萬,退休金也有幾百萬的有頭有臉的人,也有今天吧;我們世俗之人,奉公守法的老百姓,鬧個事也上不了新聞版面。真是罪有應得。」於是,經由媒體,自覺或不自覺,去消費「神聖性」的經驗是一種「耗盡」 (consummation)的欲望;這種欲望之中有更深,被隱匿的,本質的層面,而朝向消解自我貴重部分的方向傾斜。這種追尋是透過動搖自己的精神並使之返回原點的企圖暴露出來的過程。

7.

而以下的關於色情意識的論述,則尚未發生或遠遠超出城仲模偕女友人「去賓館上廁所」緋聞事件的思考範疇。

巴塔耶(Bataille, 2002)的《色情史》(L’Histoire De L’ Erotisme)書,作為正面面對「色情」的代表作,發展一種「在厭惡面前不會瓦解的思想,需要一種在將可能性的探索進行到底時不會迴避自身的自我意識」,提出「淡漠」、「冷淡」(apathie, apathy)的「神聖的愛」思維,提供給我們台灣作為一種異質社會的色情意識的另一種思索。

他指出,極端的色情有兩個方向:「性虐待」或無節制的色情,和「神聖的愛」。個體的愛是色情的一個特徵,而且沒有肉體的擁抱,我們就無法想像個體的愛。肉體的擁抱是愛的終點,在熱情的擁抱中愛人的選擇獲得了圓滿的意義。「性虐待是一種極端擴張的色情:從根本上與性伴侶不安對立,這種不安的消耗是限制在可以忍受的過度範圍之內,以不能在任何事物面前退縮,也從不限制破壞的無限的能量。」性虐待式的色情有一種將人融合在宇宙之中的願望。而「神聖的愛」則從個體之愛出發但朝著相反的方向前進,它擴展了總是在擁抱之中進行的另一個人的追尋。對於神聖的愛的追尋擺脫了偶然因素,偶然因素總是把真實的人與骯髒不堪的現實聯繫在一起。對於神聖的愛的追尋是以「神」作為一想像的客體取代個體之愛的「人」,否定屈從於奴性世界狀況的存在,這客體因此創立了「神話」,最終發展成為「神學」。

「神聖的愛」被稱為是一種「無限的色情」,是超越了開端的無限度的熱情。是在最大能量的糾纏之下而在色情中保留了對於純粹狀態的違背,或對於普遍真實世界的徹底破壞,轉化為對於無影無形的神的「神學淡漠」(théopathie)或者薩德(Sade)所謂的「淡漠」、「冷淡」(apathie, apathy)。「淡漠」(類似道家所謂的「斷情」論述)有一徹底的誘惑:即從色情出發,自反方向尋求的經驗「神聖的愛」聯繫起來。個體的愛的道路會使我們反覆挖掘性伴侶興趣保存的滿足可能性,而且也使我們試探性伴侶自身所能承受的深度。這種對立,使得對於性伴侶的否定向色情開啟了最後一個領域,如同薩德所指出的「淡漠」,對於興趣和性伴侶生活的最漠然的否定。巴塔耶這個「淡漠」的色情意識論點,主要是意識到色情從根本上就是死亡運動,如果色情將死亡運動徹底地變成和諧,色情就會部分地中止。精神孤獨意味著解除束縛,而且只有它才能提供消費的深刻意涵。「淡漠」,於是就是對於別人、自己和任何最高權力的否定。

色情刺激的真正本質只能屬於不可能性格與場合的關係中,是建立在絕對孤獨的首要現實之上;而愛情通常是相互感染的,一個人的名字與他人的存在關連在一起,因此,它通常是淡化了的。色情的性慾高漲時,表現出來的是不假思索地耗費我們的力氣,其力道與享樂與毀滅相似,也帶著冒險與恐懼,一種徒勞消耗才有真正幸福的感覺。但色情世界的本質不僅僅是消耗能量,而且是走向極端的否定;或者可以說,能量的耗費本身必然就是這種否定。這種獨立自主的時刻薩德稱之為「淡漠」。這種獨立自主的「淡漠」不為了別人,上帝或理想等空虛的名字耗費精力,而是為了自己。一切中的一切的自己。通過否定憐憫、仁慈、愛情等等,通過摧毀它們以便回收本應花費在這些讓人虛弱的衝動上的所有力量;從中獲得了一重真正能量的開端。

「淡漠」不僅僅毀滅了「寄生的」感情,而且和任何自發性的激情對立。

為了讓激情變成能量,應該壓制激情,讓它經歷一個必要的冷漠時刻,得到緩解,於是,激情就變得強烈,有生命力了。在激情的洞照下犯了罪,色情被推到罪行的世界,考驗著它的如履薄冰的涉險的能力。當人將激情置於一切之上時,就創造了犯罪的危險能力。當一個人能夠將身體有感覺的部位變得冷酷無情時,這種「淡漠」所犯下之罪,是一個有靈魂的行為,這個靈魂毀滅了它所有的一切,累積了一種巨大的能量,這種力量與它所醞釀的整個毀滅行動完全統一了。所有偉大的放蕩者只是為了享樂而活著,他們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們消滅了自己身上任何享樂的能力。邏輯上這頹廢的靈魂一旦犯罪就是「完美的罪行」。巴塔耶所說的「淡漠」導向反對神的神學體系,它和一般的神學的深刻差別在於,對於孤立的人的否定。這是徹底的「淡漠」,殘酷地,除了自身之外,不保留任何存在,任何安慰人的東西,那怕是一點點世界的內在性也不例外。這樣的否定的頂點就是一切,這無神的否定就是神聖的愛。它取代了「上帝」的觀念,這讓人放棄獨立自我的權柄而投身休憩的中止時光,「淡漠」的否定意味著一個人的力量不中止而是加速運動。知道宇宙是我們反抗的界限,無限的能量才會加入無限的反抗之中,加入自主之中。

「淡漠」的肯定意味彰顯了作為一個人的色情意識所可能達到的最高階段,「罪的激情」也是。

而在處處是賓館,夜店與清涼檳榔西施所鎮守的台灣空間,作為一種異質社會的色情意識的彰顯與行走,現階段「極端的色情」朝向「性虐待」或無節制的3P色情而不是以淡漠為基礎的「神聖的愛」之追求,是可以預料之事。但城仲模偕女友人「去賓館上廁所」疑雲事件則開啟了我們對於自己色情意識的反省,從獸性到色情,禁忌的遊戲,與其中某些縱欲的與神性的一體兩面救贖的可能,或許這是在一個後現代的既同質又異質的社會中,給予我們的霜枝大寒中一點光。

關於皮草奢華風的符號消費

⊙ 石計生

 在過去一整年,正當被視為是「時尚代表」、「上流社會通行證」的皮草,在台灣跟隨著世界大流行時,於過舊曆年前,卻遭受到來自國內外動物保育團體所放映的一卷殘殺水狸、狐狸與浣熊的錄影帶潑了一盆大冷水,引起輿論的軒然大波。影片透過電視媒體強力放送至家家戶戶,那是全球最大皮草生產國中國的河北省皮草集散市場的驚悚畫面:只見時尚流行的皮草的來源,水狸、狐狸與浣熊等動物,被工人殘暴地直接用斧頭剁掉牠們的腳,然後倒掛在竹竿的掛勾上開始剝皮。觀眾們所目睹的是淌著鮮血、不斷哀嚎求救的動物們,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與生俱來的毛皮從自己的身體分離,然後在極端痛苦中慢慢死亡。動物保護團體隨即有針對性地點名,包括陳總統夫人吳淑珍、知名藝人大小S、蔡依林、伊能靜、蕭薔、「上流社會」名媛孫芸芸、江承澐和知名女性模特兒林志玲等近百名人士,常在公開場合穿著皮草,成為殘害動物幫兇,要求成為社會表率,保護動物並加入支持「反皮草運動的行列」。

 隔日,可以想見,主流的言論以撻伐為主,「上流社會」的人因此紛紛撇清:「五十幾件只有兩件是真皮草」、「這幾年吃素後,再也沒有用過真皮草」、「是設計師提供的,我很少穿,也不買皮草」和「因工作需要,廠商提供不得不穿」;但也有少數堅持己見的說法:「皮草是時尚和藝術的結合,那麼美的東西沒理由禁止」、「合法購買真皮草無罪」、「人工皮草沒有生命力,絕不讓假皮草上身」、「禁買皮草,那為何不禁吃雞鴨魚肉?」和「皮草黑名單是秋後算帳,是白色恐怖等」。不論現實或網路的討論也都相當熱烈,延燒數日之後,這個新聞卻很快地被另外一個社會民生新聞:「病死豬肉流入日常生活」所取代,留下的是餘溫猶存的我們對於「皮草奢華風」這個社會現象的符號消費反思。

 作為一種經濟學家韋伯倫(Veblen) 所謂的「炫耀性財富」的「皮草」,是一種非常昂貴的衣服,其材質來源除了前述的水狸、狐狸與浣熊外,還包括貂(水貂、黑貂、雪貂、銀貂、紫貂等)、羊等動物的毛皮,這些動物大部分屬於保育類稀有動物,這是造成爭議的主要原因。運用稀有動物所散發的獨特的華貴光芒,如義大利米蘭的Fendi、愛馬仕和YSL等精品名牌設計出品的真皮草衣服,動輒數十萬甚至百萬新台幣。皮草流風所及,不僅僅在衣飾上應用,還在家居寢具上流行,如皮草沙發一套也可賣到數十至百萬元,這都並非一般消費者所能購買,因此擁有皮草是「上流社會通行證」的象徵;但是,在商品化的推波助瀾之下,「皮草奢華風」也朝向一般受薪與大眾階級而來,主要的方法有二:(1)使用「局部皮草化」,如衣服的領口、袖口、開襟等局部進行「皮草化」,這也算趕得上流行,但因為使用的仍是真皮草,價格仍至少在新台幣兩萬元以上;(2)使用「假皮草」,這種「人工皮草」是化學製品,幾千元即可買到,外觀看來也幾可亂真。若不是爆發動物保育團體的錄影帶事件,恐怕「皮草奢華風」早已經成為一個全民運動,因為據悉全世界95%的皮草來自中國,而台灣從過去幾年的海關報關來看,竟是逐年以倍數成長,目前已經一年就進口將近一噸的真皮草,提供「時尚和藝術的結合」的皮草消費者使用,更不要說在傳統市場或夜市隨處可以買到的「假皮草」。

 雖然保育團體以實際證據討伐「皮草奢華風」,但看來奇怪的「欲望戰勝道德」的事情卻發生了,根據報載時尚百貨賣場主管透露,「今年皮草服飾賣得超好,光是一個販售二、三萬元價格衣服起跳的服飾櫃,單日平均業績竟仍可衝上兩、三百萬」,完全無視於社會輿論的口誅筆伐,可以想到的原因除了「女人愛美」、「今年冬天很冷」與「難得奢華」的常識性判斷之外,其實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認清,「皮草奢華風」是當代消費社會的「象徵性交換」 (symbolic exchange)的符號消費的表現。如同社會學家布希亞(J. Baudrillard)指出,消費本身就是一種神話,是消費社會對於自己的一種言論,是我們社會自言自語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是將過去所不能量化交換的「美」、「愛」等放在一個以金錢為公分母的分子上衡量其價值,然後進行交換。對於去逛精品店或夜市的人,正在流行的「皮草」每日在電視、電影、電梯間、街頭、門口轉角隨著廣告與實際穿戴的人出現,具有神話的、魔術般的誘惑力,使得人會有意無意地去購買這項商品。

 事實上,不論真假皮草,都是布希亞所謂的「擬像」(simulacra):「一種擺脫意義而進入虛幻遊戲、本身毫無意義又冒充各種意義的人造符號體系。」,嚴格來說,人們在精品店或夜市是去購買「人造符號」而非「皮草」,但是人要承認這件事很難。「皮草」,作為一物體的商品本身,其做為服飾歷史上而言源遠流長,可以上溯至唐朝的楊貴妃至《紅樓夢》中的十二金釵,本身早已存在,但是當代資本主義消費社會的根本變化在於製造和購買商品的系統產生了根本的變化,商品本身處於瞬息萬變的狀態,是作為一種被「流行」、「時尚」意識型態創造者所控制的「符號」(sign),其多重「能指」(signifer)的發散力量,為「因地制宜」的意識型態創造者控制「所指」(signified)為何。「皮草」,中國的工人再怎麼殘忍剝皮,它作為一個物體,總是死的;但是,當它成為和林志玲、蕭薔、伊能靜、大小S等所謂美麗的女人相關的產品,又和這些身體的欲望和人的利益關聯時,「皮草」就成為人們心目中能夠運作的物體。「皮草」的生命力與抗道德性、抗輿論性就是來自於和人結合後所產生的誘惑,經由媒體影響反覆傳播,它或快或慢爬進全台灣人的意識與潛意識中。

 美麗的女人,這些「被運作的美」(beauty in function),布希亞所說的「最珍貴、最光輝、深不可測的身體」,經由無所不在的廣告和大眾文化將身體作為欲望和性的符號極大化,透過螢幕所傳遞的包裝與活動,「將身體變成了儀式的客體」,她們是「符號消費」的總代表;但關於穿皮草的美麗女人,說實話罪不在她們(頂多是共犯結構的被動態),而是產生這個「皮草奢華風」的運作體系:義大利米蘭、法國巴黎、英國倫敦、日本東京和美國紐約的領導全球流行的「時尚精品工業」領導集團,以舊帝國霸權的後殖民之姿,他們豢養更多、更美、不可計數的、跨國經營的美麗的女人,戴著不沾鍋的「白手套」推銷比槍砲彈藥更為厲害的「奢華」(或其他如「極簡」、「波西米亞風」、「BoBo」)等意識型態,總是以「美麗」包裝「色欲」,讓金錢所堆積出來的「自戀」鏡照在他們永遠看不見的遙遠的邊陲國度「被工人殘暴地直接用斧頭剁掉牠們的腳的保育類動物,倒掛在竹竿的掛勾上開始剝皮,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與生俱來的毛皮從自己的身體分離,然後在極端痛苦中慢慢死亡」的場面,他們在華廈豪宅中沾沾自喜,捐錢作慈善事業並且順便節稅。

 他們領導流行,透過消費社會學習消費、教育消費,使得在台灣的我們愚昧跟隨流行,和「自覺」快樂分手;他們把痛苦建築在動物上大賺鈔票,累積資本,在台灣的我們卻愚昧掏錢購買並崇拜米蘭、巴黎、倫敦、東京和紐約,即使提倡「台灣優先」貴為總統夫人的也不例外,更不要說那些名媛不知所云的「皮草是時尚和藝術的結合,那麼美的東西沒理由禁止」的言論;「皮草奢華風」的符號消費的驚人之處在於,其運作體系對於生產皮草的過程「故意略過」或「避而不談」(直到動物保育團體的錄影帶帶給人們赤裸裸的短暫震驚),而是把所有的關注和視野集中在附著於美麗的身體上的消費品的消耗與享用,切割掉「恐怖」、「殘忍」的畫面或記憶,只片面保留並鼓勵人們去追逐、滿足欲望的符號體系,連「選擇性遺忘」都不用。他們創造一種後現代思想家傅柯(M. Foucault)所說的沒有需求限度的「放縱」行為,甚至在身體感受到快感需要之前,就給身體提供一切可能的快感,那附著在對於「上流社會通行證」的「皮草」上的日夜幻想,幻想有一天擁有以花零錢的方式,用100萬元買Fendi牌的紫貂皮草,將之「占有」、「個人化」,歡呼成為有意無意存在的「消費的自我」(consumer ego)。

  社會輿論對於「皮草奢華風」的批判雖然看來擋不住對於「皮草」這樣物體為中心的崇拜,但是「皮草」作為一個符號消費,我們必須知道它所服膺的是布希亞所謂在消費的宇宙中的「惡的原則」(the evil principle):「它是醉心於極端或極端的對立面的」、「這一切都在物體的靈巧性中得到了表現,在純物體的心醉神迷的狀態中,在主體的狡黠獲勝的策略中,得到了充分的表演」。在「皮草奢華風」的風暴核心的諸名人們,具備「反省」能力的人立刻(或許是避風頭式的暫時)從過去的「惡」中自我批判,誠屬可喜,但是以似是而非言論抗拒批判的人則必須瞭解,所謂的「名人」就必須比一般人根據更為嚴格的原則來行事,必須接受更為普遍的原則。如果他們想在別人面前繼續日進斗金或保持威信的話,這正是傅柯所謂的「不是重申一般的行為原則,而是強調各種道德標準之間的正當差異」。經過這樣一個事件之後,確實能夠清醒的我們終究會知道,唯有「節制」會讓我們體驗到一種值得回味的快感,關於「皮草」及其「奢華風」,不過是「在短暫的夏日裡,四處找雪」的尚未自覺的隱喻。

遷都?且慢!全球化思潮下的台灣行政區重劃原則

 包括2004年的總統大選,在最近的幾次大型選舉之後,執政的民主進步黨發覺,台灣西部平原的濁水溪除了是條河外,確實有著選票上的劃分意義:濁水溪以北各縣市的得票率較遜於濁水溪以南的縣市,特別是在高高屏與台南縣市等地展現絕對的優勢。因此,我們就聽到一種藉著行政區域重新劃分,而將首都由台北遷往高雄的「遷都」之議。這種表面上是平衡南北差距、資源重新分配的政策評估,其所隱含的卻是政治權力的考量,我們有必要從一個更為寬廣與深刻的全球化向度加以解析。

 事實上,自從1997年前總統李登輝領導的國民黨政府提出憲政改革計畫以來,「行政區域重劃」一直是改革計畫中重要的、但尚未落實的一環,其原因大抵涉及計畫本身展現的保守性格,與朝野諸多政治與地方派系的角力與利益衝突。在該行政區調整的憲改構想中,中央政府經由總統民選的政治與制度邏輯,進一步集權;區域的部分則在「精省」之後,對於縣市等區域層次的協調功能萎縮。1999年的921大地震,政府救災步調落後於民間慈善團體,直接暴露由中央政府垂直指揮縣市政府的緩慢窘境;地方的鄉鎮長擬改為官派,其考量與其說與人民公共利益有關,倒不如說是朝野的政治利益盤算考量,所以,1997年國民黨地方選舉慘敗之後,就束之高閣。1999年行政院研考會委託學者黃德福研擬《我國行政區域劃分問題分析報告》,提出三個直轄市(台北、台中、高雄),與將台灣省劃分為24個縣市,亦被夏鑄九、成露茜等學者批評為「這種眾多小的市與縣,是最適合中央集權的體制」。

 2000年政黨輪替以來的民進黨新政府,力圖在此改革計畫的基礎上,繼續思索並推動重劃工作,以造福台灣子孫於未來。然而,不同於上個世紀,面對的是台灣與國際新形勢:長久以來的重北輕南所造成的南北對立問題、與重西輕東的東部落後問題在大選之後被凸顯;新竹-台北帶作為沙森(S. Sassen)所謂的全球城市(global city)的金融貿易與全球接軌,其發展型態與傳統下濾型分工有著本質上的轉化;高高屏原本是台灣製造業的重心,現在也面臨企業出走全球分工的挑戰,必須以高雄港作為競爭出口軸心;台中新興都會帶擁有最多台商、人口最年輕、地價最便宜、中產階級最多的特色,加上與中國大陸距離最近,因此在未來兩岸產業交流發展上,創造了一個新的優勢;此外,金門、馬祖等離島地位,在此新的世紀也有不同往昔的角色,由戰地轉為兩岸貿易最前哨;然後,原住民自治區的呼聲也在全球差異文化下崛起。因此,逢此二十一世紀的台灣區域新局勢,全球化(globalization)的浪潮席捲一切,如何能以之超越傳統「國族國家」(nation state)規劃行政區的舊思維,成為我們的主要關照點。

 這裡,我們不擬提出具體行政區劃分的主張,而是從全球化的向度解析過去思考之侷限,與提出未來決策時所應考慮的原則。

 李登輝國民黨政府版的行政區重劃的思考陷阱,是來自於發展論(the developmentist paradigm)與現代化(modernization)思維,以主權(sovereignty)為核心概念的國族國家中被理解、制度化,陷入一種學者Agnew所謂的國內與國外兩極化的領土陷阱(the territorial trap)。從發展論而言,成熟的國族國家體系,融合重商主義,與自由主義的原則,而形成一個新的國際關係系統,它包括以下一些特點:(1)相信伴隨著現代化的直線進步路線,會帶領經濟有同樣的發展軌跡,(2)由國家主導經濟發展,(3)以貿易為刺激發展主軸,(4)以增進國家財富為目標並維持穩定的金融。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基於一個歷史選擇,李登輝政府時代相信國族國家的集權與經濟掛帥,可以維持社會經濟穩定與財富的積累,朝向上述行政區重劃的型態,並不令人感到意外。

 已經執政五年的民進黨政府,在行政區域重劃的議題上,是否要繼續這個發展掛帥國家意識型態,我認為有待評估。特別是在面對我國二十一世紀的新形勢時,必須考量全球化的思維向度,才能設計一個好的重劃的規劃。學者羅斯諾(Rosenau)曾定義全球化是「一種疆界擴張的過程(a boundary-broadening process)」,至少有六種元素,如人員、貨物、資訊、資本、價值、行為模式等,可以跨越疆界而流動。以國家為分析與全控單位的思考,是發展論影響下的行政區域重劃觀念,並無法應付當代瞬息萬變的經濟與社會的變動;於是,乘著全球化翅膀而來,衝擊傳統發展論價值觀的「城市-區域治理」(city-regions governance)或「領域治理」(territorial governance)新的區域規劃的觀念,就成為我們的另類選擇項。其要義在於:在全球化的過程中,「治理」(governance)不再是「國家」的獨家或全部責任,所謂的「國家」應拋棄「父權式」的照顧一切、控制一切的集權風格,反而應該建立一個以地方參與為思考的「分散化的規劃與決策體制」。亦即,行政區域重劃的「領域治理」觀,直接和「發展論」針鋒相對,不是中央集權,而是涉及一個地理空間的領域(territory),如市、縣、都會區、區域等的正式與非正式的治理(或統理)過程。「正式的治理」和各級政府的規劃與決策有關;而「非正式的治理」則更重要,是和在地的文史工作室、社區發展協會、和其他由民間人士主動組織的具備清楚「地方感」(sense of place)的團體所構成。分散的領域治理觀點著重的「去中心」、「去集權」的治理,有助於我們在思考行政區域重劃時的捕捉地方真實以及劃分的合理性。

 在這樣的新思維主導之下,我們勢必要打破以下幾種傳統行政區域規劃的既成之見:(1)國家-市民社會二分,與(2)城市-鄉村二元。面對全球化,國家-市民社會二分是過時的看法:「國家」能力(capacity)的衰退,表現在國家的角色,在全球化浪潮的拍打下,顯得有氣無力。人口密度的增加,複雜多元的地方結社,永無止境的技術創新,與次級團體追求自主的挑戰等因素的作用,在在造成了國家力量的削弱。國家發現在全球經濟的嚴酷競爭下,在面對世界新秩序時,已縮水為一個「國家級的機構」 (a national institution),集中其力量於金融與貿易部門事物的處理,其他如教育、農業、醫療、社會服務等部門。全球政治已面臨分岔的兩種結構並行存在,一是國家中心的世界觀(state-centric world),一是多元中心的世界觀(multi-centric world)。前者指涉的是主權的國族國家(sovereign nation-state)的概念;後者是脫離主權的活動者(sovereign-free actors)所組成的多元世界--多國公司、族群團體、地方政府和官僚、跨國組織、專業社會、社會運動、政治黨派等。在全球化的浪潮之下,一種羅斯諾所謂的新的「權威的活動」 (SOAs;Spheres of Authority)將取代傳統的國家權威而成為主流,傳統的「國家-市民社會」的對立思維,被各式各樣想要合縱連橫的,躍躍欲試的活動者所取代。這種新的「權威的活動」包括群雄並起的活動者(actors)在其中,如傳統的國家、與企業家、跨國公司、網路、地方議員、媒體、環保人士、教師、宗教慈善團體、學生領袖、社會運動者、勞工領袖、文化保育人士、運動家、流行音樂明星等。當代一些突發的危機,國家站在處理的最前線(frontier),有許多情況已經無能為力,反而需要這些揉合國家與市民社會的「權威的活動」的介入才能解決問題。台灣過去的實例就是921大地震發生後,國家的應變能力十分不足,反而是如慈濟等民間宗教慈善團體,發揮了最有效率的救災行動;而最近的例子則是2005年還在進行中的「拆除邵族社區事件」:南投縣政府屈從於財團的經濟掛帥,態度強硬計畫拆除已經居住數百年的邵族社區,以進行日月潭休閒度假飯店BOT案的事件;而一向強調「本土化」的民進黨政府竟無法阻止此事發生,也未對此事有任何批評,反而是民間透過網路與部落格(blog)的超連結力量,使得許多關心邵族的人,一起為原住民族群生存與文化的承續努力,協助邵族捍衛這塊最重要的傳統領域。

 因此,我們可以說:「國家-市民社會」二元觀是行政區域重劃的第一個必須放棄的舊見,國家必須放棄獨大或全控的心態,以開放的、分散權力的心態讓地方與各式權威活動參與行政區域重劃。

 面對全球化,傳統的「城市-鄉村」、「都市-農村」的二元對立區域發展觀,已經成為台灣行政區域重劃的進步障礙。事實上,都市社會學學者T.G. McGee早已指出,傳統都市發展觀點有其侷限性,「都市變遷」的概念必須被放在各類國家的空間經濟變遷,這樣較為寬廣的典範來看。以亞洲國家為例,中國、日本、台灣、印度、泰國、印尼、緬甸和新加坡,我們都可以觀察到幾種類型的「沿著都市中心之間農業和非農業活動高度混合的區域」。 這些在亞洲發現的都市化類型,迥異於西方城市/鄉村二分的進化都市觀,我們可以稱之為「衍生型大都會」(extended metropolis)或「鄉村城市混合區域」(desakotasi;city-village process)。這種「亞洲中心」的動態都市化過程,應以「地帶」(region-based) 而非「城市」(city-based)為基礎,在亞洲的國家,諸如日本、南韓、台灣、印度、越南、中國、泰國與印尼,許多區域演化後呈現(a) 在核心城市之間,有一個混合農業與非農業活動的帶狀走廊,(b) 除了人口由農村往都市遷移外,仍有大量在地人口(in situ population) 存在該走廊或所謂的農村之中。為解釋該空間經濟的特質,城鄉混合都市化理論認為社會變遷,交易、技術進步與全球化會影響此都市化類型的發展。在區域與全球的辯證 (local-global dialectics)思考下,人口、商品、資本和資訊的區域、國家與國際移動,構成城鄉混合的帶狀走廊可以是發生在區域、國家與國際之間。城鄉常見的論述如「由於城鄉不均衡發展,使得大量人口及資源集中於都市,壟斷了大部分的財富與發展機會,城鄉發展的不均衡連帶使得地方人文特質喪失,城鄉風格難以塑造」。城鄉概念所導引的行政體制,是以人口數為劃分標準,資源集中在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等人口達百萬以上的大都會區;相對而言,其他的在行政區劃分上屬於鄉村型的縣市則長期忍受「二等區域」的相對剝削待遇。各種政治勢力為了討好選民、或為自己的縣市的發展而喊出「單獨升格」,正是城鄉二元傳統思維的結果。綜上所述,以全球化思潮的台灣行政區重劃原則看待現實問題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1) 台灣行政區重劃應拋開「發展論」式的以主權(sovereignty)為核心概念的國族國家「中央集權」思維,應以「分散式參與」的方式,讓地方的各式「權威的活動」的力量展現「多元」的地方規劃活力,才能從地方直接面對無孔不入的全球化挑戰。國家的角色不是控制地方或為地方代言,而是在尊重地方差異與社會文化特色的前提下,成為「協力廠商」。

 (2) 台灣行政區重劃應拋棄城市鄉村二元的現行行政區規劃,而以顧及亞洲特色的「城鄉混合都市化」(desakotasi)的真實,以「區塊」、「地帶」為重劃考量,才能打破原來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一勞永逸解決從預算到水源的都市之間、與縣市之間爭論不休的「虛假問題」。

 (3) 行政區重劃應以「領域治理」為方案,讓市、縣、都會區、區域等的正式與非正式的治理(或統理)過程成為真實,整個行政重劃,應該經由地方的各式「權威的活動」對於台灣整體生態、環境、經濟、與社會的充分討論後,提出「非政治」的重劃標準,讓「區塊」「地帶」的完整性、永續性與競爭性達到最適境界。

 因此,歸納地說,民進黨政府的智庫所藉著行政區域重新劃分包裹著的「遷都」前往高雄之議,只是從一個「中心」置換到另一個「中心」而已,並不能解決南北差距(事實上是「地帶」的差距)的問題,立基於傳統思維,資源重新分配的政策顯然是無法達成的。我們認為,民進黨政府若能以此全球化思潮導引行政區重劃原則,將以為台灣子孫後代造福,也是終止目前僵化的行政體制下的城鄉落差,與其背後所隱藏的朝野政治鬥爭的務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