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暴力犯罪空間地景分布之研究
社會學的宗師珘虞F,他曾認為:犯罪是正常而必需的社會現象。他認為犯罪是人性的一部份,存在於任何一個時代,無論是富裕或貧窮的社會,社會上組成份子的差異將使犯罪行為難以避免。
在所有犯罪類型中,影響社會治安最大的是暴力犯罪,如刑法之殺人罪(不含過失致死)、重傷罪、強制性交罪、強盜罪、搶奪罪、恐嚇罪、擄人勒贖罪及懲治盜匪條例等案件。九十二年暴力犯罪案件起訴人數為六千九百人,較上年減少三%;起訴比率為四七%,其中絕大部分係依通常程序起訴;起訴者中以強盜罪、搶奪罪、恐嚇罪為多,均超過千人。暴力犯罪之定罪人數為四千六百人,男性占九成五;分析刑罰結構,其中因犯殺人罪、強制性交罪、強盜罪被判處死刑者計七人,處無期徒刑者計九一人,至於因暴力犯罪所判處之有期徒刑,刑期未滿一年者占二成二,刑期在一至三年者約占二成八,刑期逾三年未滿七年者約占二成,刑期超過七年者約占二成八。同年因暴力犯罪入監服刑者約二千九百人。1犯罪統計是一個重要的指標, 它可影響刑事司法系統的預算、運作與規劃, 若缺乏正確的統計資料, 刑事司法系統即無法做有系統的規劃, 更遑論有效執行犯罪預防與犯罪矯治的工作。
桃園市在桃園縣的13鄉鎮市中土地面積只佔2.85%,但卻是桃園縣內人口最多、最稠密的鄉鎮市,人口密度僅次於台北縣及台北市而位居全國第三。同時在桃園縣府警務工作中被列為縣內最多治安死角的鄉鎮(共31處)。本文想探討桃園市高暴力犯罪的可能成因與地景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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