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弱勢,到總統府踏查(Value the Minority, Walk to People’s Power):保衛樂生療養院611(本星期日下午)大遊行

「呼喊正義,捍衛樂生」611大遊行

■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2006/05/31
苦勞網連署網址:http://www.coolloud.org.tw/user/20060526/mainpage.asp?mode=sign E-Mail:hansenshumanrights@yahoo.com.tw
樂生療養院人間寫真 http://blog.yam.com/losheng/

各位關心樂生院的朋友,我們誠摯地邀請您在6月11日這個緊急而迫切的時刻,也就是樂生院暫定古蹟到期的前一天,與樂生院勇敢的阿公、阿嬷一起走上街頭,表達捍衛樂生社區文化與生存權利的訴求。同時,我們要向政府展現民間社會的力量—我們竭力追求一個捍衛弱勢人權與歷史正義,尊重文化與生態環境的進步社會!

⊙集合時間:6/11(日)下午2:00
⊙集合地點:文建會大門口(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之1號)(捷運善導寺六號出口步行五分鐘。地圖:http://www.cca.gov.tw/map.htm)
⊙遊行路線:文建會行政院至國民黨部至總統府(全長約2.3公里)

在社會各界朋友(包括當時會勘審議的老師們)的努力爭取下,去年的12月12日,文建會公告樂生院整體院區環境為暫定古蹟。然而,半年將過,暫定古蹟的期限就要到來,地方政府卻仍不願擔負起政治責任,仍然未見任何依法指定的動作。捷運局反而卻在日前卻提出重新開工與拆遷的新方案,大部分的院區仍將遭到拆除破壞,院民仍將被迫遷至他們始終無法接受的醫療大樓,一切像是突然回到原點!在我們四處緊急陳情下,終於獲得文建會的承諾—若暫定古蹟到期後地方政府仍無作為,文建會將依法介入召開審查會議,但卻也表示要兼顧地方建設做成相關決策。

如今,又到了樂生院存廢的生死交關時刻!

6月12日一過,樂生院會如何呢?最好的狀況,文建會指定樂生為古蹟,開始研擬全區保存的方案;最糟的狀況,失去了暫訂古蹟的保護傘,拆遷與工程作業立即開始進行。或拆遷?或保存?極有可能在短時間內做成決策!

我們知道有許許多多的朋友長期關心著樂生院的保存,默默支持著這些勇敢的院民們。而平日我們這些緊急的陳請行動,您可能不克前來。然而,這一次我們誠摯地邀請您務必一起走出來,用行走、用歌唱、用講演……各種各樣的方式,表達您的聲音與意見。這是我們唯一一次在假日舉辦這樣的大遊行,因為,我們期待政府單位也聽見您們的聲音!政府單位總是說,要求保存樂生院的只有我們這一小群人。然而,我們深切相信不是如此,樂生的保存,是渴求公義與寬容的集體價值!是成熟民間社會的呼聲!

我們這次遊行的訴求如下:

一、正視樂生院民的居住權:政府應立法保障樂生院民的居住權,並與樂生保留自救會對等協商任何保存與居住的方案。

二、依法進行審查指定作業,並推動爭取列為世界遺產:樂生院為世界級的文化資產,已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相關學者專家,針對樂生院與日、韓療養所共同申請提報世界遺產進行研究考察工作。政府應立即依法進行審查與指定的程序,並公告整體樂生院區的文化資產價值,積極推動保存工作,以爭取列入世界遺產。

三、擬定規劃全區保存樂生院的方案:儘速變更捷運機廠設計,全區保存樂生院區整體環境,並朝文化與生態社區進行整體規劃。

這次的遊行,我們將宣示台灣的社會將不再容許對於弱勢者人權侵害與歷史抹除的悲劇發生。不分藍綠政黨、中央地方,我們將至文建會、行政院、國民黨部、總統府…等單位表達捍衛樂生的訴求,誠摯邀請您與我們同行!

全球連署,搶救台灣漢生病友人權!
搶救台灣樂生院(病友家園),致文台灣政府及立法院各黨團,
要求儘速完整通過「台灣漢生病友人權條例」
■苦勞論壇2006/05/30
◎作者:台灣樂生保留自救會,漢生人權法案民間推動聯盟,IDEA TAIWAN 籌備會

親近土地 祈求正義 謙卑苦行 捍衛樂生
611保留樂生大遊行中一支不一樣的隊伍
■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2006/06/06

6月11日,這歷史性的一天,我們一行人將以六步一跪的苦行方式參與遊行,象徵在這一天,讓我們的雙腳屈膝,彎下腰來,謙卑徐緩的前進。從我們低下頭來,身體更接近土地的那一刻開始,我們應該放棄以倨傲的態度對待這一群漢生病友。在四肢酸疼,身體疲累,覺得自己無法前進時,或許我們才能用自己的身體略微經驗他們千萬分之一的磨難。

帶著一種莊嚴與謙卑的心情,我們祈求政府傾聽土地的聲音、底層的聲音、弱勢者的聲音。也帶著溫柔而堅定的意志,我們希望政府明白保衛樂生院的決心亦會如此一般恆長團結,超越一時激烈的衝撞,未達終點絕不停止。

611遊行中的苦行行動

集合時間:6/11下午1:30(較遊行組提早半小時)

集合地點:文建會大門口(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之1號)(捷運善導寺六號出口步行五分鐘。地圖:http://www.cca.gov.tw/map.htm)

苦行路線:文建會à行政院 (由於無法申請,僅能繞經附近的道路)à國民黨部à總統府(全長約2.3公里)

苦行行動參與方式:自願參加。穿著白色上衣,攜帶護具。以嚴肅的心情,前進六步,跪拜一次,走完全程。遊行隊伍與苦行隊伍分開行走。訴求相同、路線相同、會在定點會合,相互分享、相互加油。

發起單位:台灣樂生保留自救會,漢生人權法案民間推動聯盟,IDEA TAIWAN 籌備會

我們知道台灣漢生病友人權運動,從2002年開始,因為台北捷運工程開始拆除院民居住的樂生院,期間病友及家屬遭受政府各單位嚴重歧視,迫遷加害。直到去年十月二十五日,台灣樂生院民告日本政府過去隔離不當應與補償之「東京勝訴」之後引起國際媒體及台灣國內社會開始正視過去「台灣漢生病友人權被侵害的過程」,及未來「人權回復與立法保障的工作推動」。「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於焉正式提出,並獲得立法院內五個黨團多數立委連署支持,法案強調病友應享有的權益包含,接受政府道歉,回復名譽,接受賠償,在園保障,終身照護,居住保留居區國定古蹟指定等基本人權保障精神。未來台灣政府將設立專責委員會,病友並得成立對等協議團,共同爭取病友及家屬各項權益。令人感到相當欣慰。

然而正當國際殷切冀盼台灣政府盡速完成立法保障病友人權之時,聽聞立法院個黨團協商已近半年,捷運工程單位與支持工程之立委百般阻饒,歷經多次流會。法案十二條主張 文化資產保存法之中央主管機應指定設立於1930年12月12日之「樂生療養院」為國家級古蹟,履履遭受立法院內遭受杯葛。而且行政院所提的法案並不承認1962年以後院民還處於與社會隔離的狀態,不願道歉賠償;此外針對三年前台北捷運機場工程對病友進行強制遷移的種種不當措失,政府至今還未提出妥善處理方式。最近又聽聞行政院再次同意捷運工程繼續拆除病友居住的區域,因此引起我們關切台灣目前居住在台灣樂生院三百多位病友人權及居住權,以及院外數仟名患者的權益。

台灣漢生病友從1930年開始受到收容,至今七十五年歷史,根據病友組織樂生保留自救會與漢生人權侵害調查小組的調查公佈,病患在其中依然飽受許多政策歧視,此外人權侵害如強制隔離、社會剝奪、人體實驗、醫療不當、強制節育、嬰兒與母親強制分離、以及最近三年發生,捷運工程驅趕迫害病友人權及居住權、家屬被驅趕離院等問題,此外院外也有數千名老邁病友如今都面臨了老年照護及醫療等問題,政府加諸漢生病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員種種違反人權的作法不曾間斷。病友當年因為錯誤政策的犧牲,如今歲月不再,人權不待,台灣政府有義務好好照顧病友的晚年生活。然而聽聞某重病病友說「政府不認罪,死也不能瞑目」令人心疼,他甚至表示政府是不是要拖到老邁病友死光了,就不用「照護」,不用「賠償」,不用「指定古蹟」了?因此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全球連署的訴求

(一)、我們相當支持「台灣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條例」草案所提到的精神:法案強調病友應享有的權益包含,接受政府道歉,回復名譽,接受賠償,在園保障,終身照護,居住保留居區國定古蹟指定等基本人權保障精神。未來國家將設立專責委員會,病友並得成立對等協議團,共同爭取病友及家屬各項權益。請立法院各黨團也能秉持當初協助推動的原則,全力支持完整通過法案。

立法精神如下:

一、道歉、恢復名譽:本條例制定前發生的漢生病友其所受的社會排除、污名、歧視、種種權益損失,為撫平傷痛,政府應誠心道歉,積極恢復名譽。

二、給予賠償:全體漢生病友其所受身體及精神的傷害,政府應給予賠償。

三、在園保障:國家應保障現居療養院之病友及其家屬於現居地之健康權及居住權。不應有任何形式之隔離及強制其遷移。並依憲法保障其選擇居所的自由之權。

四、受照護權:漢生病友皆享有終身受醫療照護權。政府應加強社區照護治療及復健,終身保障其受適當醫療照護之權利。國家提供的醫療照護環境,應符合國際標準。

五、保留區指定:台灣目前院外接受門診治療的人數尚有上千人數,近年來已鮮少出現新增病例,然現存者依然面臨社會污名歧視的傷害,有些人面臨老齡化需求照護問題,為保障全體病友權益。國家應妥善保留樂生院區,規劃持續作為病友康復園區協助需求者,給予妥善的照護環境實屬人道關懷之必要。

六、國定古蹟指定:民國19年12月設立的「樂生療養院」,見證時代變遷、公衛醫療人權發展的歷史,是東亞重要的醫療文化資產、建築應以聚落古蹟指定方式,進一步完整保存當地、人與建築及自然的生態環境,留給後世以玆反省借鏡。

(二)、真相究明刻不容緩:行政院至今不願意承認過去六十年國家加諸病友的人權侵害,政府有必要真相究明,法案制定才可能還給病友應有的公道對待,正視目前全球關注漢生病受害者及家屬岐視問題,解決問題。

(三)、病友老邁,歲月不再,人權無怠!全球連署希望呼籲台灣政府、陳總統、蘇院長、還有立法院為民喉舌的各個黨團,立法委員,請以全球漢生人權為己任,在台灣盡速完成立法,並能推己及人共同協助推動實現全球漢生病友人權回復的工作。

(四)、法案第十二條請盡速通過:台灣樂生院是全球少數保存完整的世界遺產,見證漢生病友受壓迫歷史,銜接了全球未來對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改革的課題,唯有完整保留,才能彰顯台灣政府根絕對漢生病友歧視的決心,我們支持病友,希望能在法案中由國家承認指定國定古蹟才足以輔慰病友傷痛,見證東亞漢生人權侵害歷史,作為全球「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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