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國忠烈的文化資產:十九世紀以來影響世界的重要思潮
身既死兮神以靈,子魂魄兮為鬼雄 –屈原/國殤
◎ 石計生
(以下為全文摘要)
忠烈祠作為開國忠烈的文化資產,其有形性在於建築本身的文化意象,其無形性則體現在其所供奉的為國犧牲的精神及其影響的歷史意義。就有形資產而言,顧名思義,忠烈祠基本上是祠廟的一種,為歷代褒揚忠義精神,建祠追祀為國殉難忠臣烈士的獨立建築物,祠名「忠烈」、「忠魂」等。台灣現存多為國民政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所建,目的是為了「消除日本國家神道信仰痕跡」,原日治時期神社逐一改為忠烈祠,不少建物今日仍有神社遺跡,亦即,除了專門為供奉忠臣烈士而興建的祠廟外,亦有些是以其他建築改建而成,如桃園忠烈祠的神社構造,蔡錦堂(2004)曾以「國殤聖域」來針對忠烈祠建立的歷史沿革進行研究,這些看法基本上有助於我們理解忠烈祠的有形資產的歷史與文化批評上的意涵。
但忠烈祠的無形資產部份,我們則可以看到表面上是由於儒家提倡忠、義等品德,興建忠烈祠除紀念和奉祀殉國忠臣烈士外,還有著道德教化的作用;但事實上如蔡榮任(2001)指出,忠烈祠是屬於國家權力技術運作下的象徵性建築,其道德教化背後有其日本殖民政權與國民政府等權力運作的痕跡。更何況就忠烈祠所供奉的英靈而言,我們可以看到幾種奉祀包括中華民國建國以來各階段國內外戰爭的犧牲將士,黃花崗起義、中華民國開國、討袁、護法、東征、北伐、勦匪、討逆、抗戰及戡亂各階段的烈士團體;也奉祀台灣地區的烈士,例如鄭成功、台灣民主國、武裝及非武裝的抗日志士;另中華民國在台灣,海峽戰爭的烈士,當然也包括各縣市籍烈士在各縣市忠烈祠奉祀。這些各種保家衛國的「忠烈」、「忠魂」的精神,因為思潮的影響差異,我們將指出,諸英靈所保家衛國的「國」其實不同。因此,「儒家」並不能涵蓋忠烈祠的內容,而是受到更為多元的,複雜甚至相互矛盾的思潮所驅動慷慨犧牲、從容就義,但卻被拼貼於「忠烈祠」這樣的建築之中。在今日連「中華民國」作為一個國家符號也被質疑,無法完全被認同的台灣現實,本文的目的乃在探究忠烈祠中的英靈看來「差異化」甚至「荒謬性」的並列,其背後的十九世紀以降的影響世界的重要思潮與當代意涵。
「身既死兮神以靈,子魂魄兮為鬼雄」,戰國時代我們的大詩人屈原在《楚辭‧國殤》的詩中這樣追悼著於戰爭中英勇犧牲的「德行高超,有功於國,有德於民,死則祀之」的靈魂。儘管本文從歷史剖析而言,在戰爭中犧牲的靈魂是基於不同的思潮驅動,這些思潮如社會主義,民族主義,軍國主義等甚至可能是對立的,矛盾地結合的,但這些都無損於這裡我們所論述的台灣忠烈祠中的各類為「國」效忠的英靈的偉大。本文一開始曾指出這多元的,複雜甚至相互矛盾的思潮所驅動慷慨犧牲、從容就義,但卻被拼貼於「忠烈祠」這樣的建築之中,這些「鬼雄」的差異性誠然很大,效忠的「國」可能不同,這特別是台灣歷史因多階段外力進入且長期有統獨之爭有關,以致台灣的歷史、文化詮釋多有歧義,中國/台灣陷入詮釋泥沼。忠烈衛國保家與歷史背景,如本文所論述的社會和民族主義等至今仍影響世界的思潮。雖然我們可以從權力向度的「解構」去分析忠烈祠與其奉祀的英靈意義,但本文認為應該回歸英靈本身的忠烈與勇敢的精神去思考其行動的啟示,其所信仰的思潮或許會過時,但其為大我犧牲的德行,將永垂不朽,為我們後世瞻仰者懷念。
四月 26日 (星期日) 09:30-10:10 明鄭忠烈的文化資產: 世界大航海時代和海洋台灣(翁佳音) 10:20-11:00 開國忠烈的文化資產: 十九世紀以來影響世界的重要思潮(石計生) 11:20-12:00 台灣抗日忠烈的文化資產: 民族意識、鄉土意識及社會思想(陳政三) 午餐 14:00-14:40 桃園縣忠烈祠的有形和無形文化資產: 中國古典建築工法、自然信仰和農業文化(東年) 14:50-15:30 集錦影片簡報各縣市忠烈祠現貌 15:50-16:50 忠烈祠文史、教育資源的戶外教學活用以及 擴編忠烈名單之座談(五位中小學校長) 地點 桃園市成功路三段200號桃園縣忠烈祠文化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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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忠烈祠名單及事略
桃園縣忠烈祠供奉忠烈有團體及個人兩種。
忠烈團體
有黃花崗起義、中華民國開國、討袁、護法、東征、北伐、勦匪、討逆、
抗戰及戡亂各階段的烈士團體,以及陸軍清河七號演習等殉難軍民。
個人忠烈
有毛廉中、王仰維、王啟榮、王發達、王耀廷、田建邦、白清哲、任平治、
吳發棟、呂學春、李小玉、李四、李自生、李東山、李振海、李硯田、
李劍光、周炳煊、林紫聰、林禮惠、林競新、保東祥、姜樹文、姚震方、
柳正國、計策、師建國、徐茂章、徐振曉、郝海艇、馬瑞卿、崔華堂、
張興安、陳書馨、陳桂房、傅長德、彭自成、黃春強、黃庭珍、黃鳳珍、
楊廣善、楊鴻勳、路可元、廖運廣、臧韶光、劉以普、劉懷謙、魯利東、
魯朝舉、魯開典、薛俊卿、謝玉生、謝敏澤、聶冠鑫、羅正文、羅德崇等
烈士。
另,桃園縣籍的個人忠烈,可以明確忠烈事蹟說明的有:
被征台灣日軍起義抗日:
1937年9月,台灣總督府第一次強徵的台灣兵,派往松滬戰役擔任槍砲
彈藥的運補工作;這一批約四百五十名的台灣兵,主要從台南徵調。1938
年,台灣總督府在台灣徵召一千名軍屬,到戰地栽培蔬菜,稱為「台灣
農業義勇隊」,其後又徵召「台灣特設勞務奉公團」,派往菲律賓、新
幾內亞等地;另又以海軍工員招徵召到海南島擔任警察的助手,但是在
戰地不久,就編入海軍陸戰隊參加戰爭。1941年6月起,日本政府在台
灣實施志願兵制;名為志願,卻仍有多數人受脅迫而加入。為了因應叢
林作戰,日本政府另秘密徵調台灣各族原住民約八、九千人,組成「高
砂義勇隊」,遠赴新幾內亞等蠻荒之地打游擊。
被征台灣日軍起義抗日有邱創德、莊金敏、李庸、張新林、陳進添、游
松壽、楊火樹、藍茂盛、羅濟信等烈士。
海軍戰鬥殉職:
台灣海峽因為國共分裂,常發生艦艇及小島的海面戰鬥,因此殉職的有
林友郎、許應煥、陳文山、陳東容、陳德川、黃逢章等烈士。
陸軍戰鬥殉職:
前往金門或外島等前線,因戰鬥或砲戰殉職有莊武郎、許來旺、陳木和、
陳官亮、傅進來、曾茂培、游象固、蔡添福、鄭文慶、謝清隆、鍾慶良。
金門砲戰殉職:
民國
金門猛烈砲擊,引起震驚全世界的「金門八二三砲戰」;砲戰持續44
天,於
共軍前後一共向金門全島濫射47萬4910發砲彈;由於平均每平方公尺
落彈4枚,全毀房屋2649間,半毀2397間。中華民國國軍,實施反砲
擊82次射擊砲彈12萬8千發,另在海、空戰中各以1比27和1比31
的損失重創中共機、艦。
在金門八三砲戰以及其他海峽砲戰中殉職的有吳正雄、吳義湧、呂傳
維、李和福、李總用、張文泉、陳金全、陳阿貴、陳信雄等烈士。
空軍戰鬥殉職:邱現財、廖運琰烈士。
敵後戰鬥或工作:卓乾坤、徐元稿、許萬順烈士。
憲兵殉職:邵國仁。
縣內義行殉職或罹難:陳朝熙、黃清輝、藍石城、吳金鈕、邱振城、張
上院、黃成祥。
桃園縣本籍以外的其他個人忠烈,大約可分為:
台灣開拓:鄭成功烈士。
台灣民主國:邱逢甲、劉永福烈士。
北埔事件:
北埔事件為1907年11月,發生於台灣新竹北埔的反日事件,領導人
為蔡清琳。蔡清琳本為基層警員,後因理念不合離職。1907年11月
府警方前往北埔支援日方警力,並就此事逮捕百餘人。
經審判後,該事件的首從共有9人被台灣總督府判處死刑,有期徒刑
或行政處分者則為97人。
苗栗事件:
1912-1913年間,台灣相繼發生羅福星事件、台南關帝廟事件、台中
東勢角事件、新竹事件、南投事件等五個抗日事件。日本政府將這五次
事件鎮壓後,合併處理,稱為苗栗事件。苗栗有江亮能、傅清鳳、黃員
敬、謝德香、羅福星烈士,東勢角有賴來烈士,林杞埔(南投)有劉乾
烈士。
大甲事件首腦羅臭頭,因仇日避居山中並結交同志。1914年攻擊大甲
支廳,經8個日夜戰鬥羅軍敗退,戰亡及自殺10名,被捕100餘名。
大甲事件有張火爐、羅臭頭烈士。
西來庵武裝抗日事件:
發生在1915夏天,日人稱西來庵事件,又稱吧哖事件。余清芳率約
百名義士襲擊噍吧哖支廳下南庄派出所,後聚集千餘人踞虎頭山,準備
襲擊噍吧哖支廳,遭遇日警大隊及正規軍夾擊,死傷慘烈。
事後,被判死刑860名,有期徒刑453名。西來庵武裝抗日事件有余清
芳、江定、呂清池、謝成、羅俊烈士。
台灣文化協會:李明德、黃春生、潘盧、吳拱照、林幼春、蔣渭水烈士。
農民組合:吳久烈、吳盛連、林銳、林巃、邱天送、徐阿番、張茂良、
莊垂郎、郭常、陳天麟、陳神助、陳結、陳德興、黃信國、黃雲漢、董
抱、劉千烈、劉俊木、劉喜順、劉慶雲、劉雙鼎烈士。
工會抗日:王細松烈士。
台北工友協會:盧清潭、薛玉虎烈士。
船員工會:劉纘周烈士。
台灣勞働互助社:蔡秋宗烈士。
上海、廈門台灣學生的反帝大同盟:
1928年流亡上海的台灣左翼知識分子在上海成立上海青年反帝大同
盟,提議由東方各弱小民族組成「東方被壓迫民族反帝同盟」。另於
1931年在廈門成立廈門反帝同盟台灣分盟,同樣從事反帝國主義的鬥
爭和宣傳。上海、廈門台灣學生的反帝大同盟有陳麗水、蔣文來、陳炳
譽烈士以及董文霖、高水生、康續烈士。
國民黨台灣黨部:陳哲生、翁俊明
被征台籍日軍反正:吳清塗、林玉山、林庚泉、邱金元、邱垂木、邱顯
結、黃安居、簡三日、羅乞烈。
台灣黑色青年聯盟:
1926年成立的左翼組織,是台灣日據時期少見的,主張無政府主義的
左派組織;有周和成烈士。
眾友會:
1927年由臺中大甲人曾宗發起,以祕密結社抗日;最初以傳統父母會
或武藝團體活動,招募下層民眾。眾友會與台灣中華會館及中國方面往
來密切,1929年蔡淑悔自返台,開始募集資金並購置武器,祕密進行
武裝革命的計畫;原訂1935年間起事,但1934年9月遭日警發現,台
中與高雄兩州遭牽連會員共427人。眾友會有曾宗、楊馬、蔡雙加烈士。
霧社事件:
襲擊附近的警察分駐所十三處、警察分室、學校、郵政局、日本人官舍
等。台灣總督府調派各地警察、軍隊和飛機進攻霧社。由於日軍使用化
武毒氣進行鎮壓,嚴重違反海牙公約,引發國際,甚至於日本國會的強
烈譴責,導致日本陸軍、拓殖、總理大臣辭職負責。霧社事件有花岡一
郎(拉奇斯‧諾敏)、花岡二郎烈士;這兩位烈士是日本當局刻意培植
的原住民精英,因此在日本人與泰雅同胞感受極大矛盾而自殺,但在他
們的遺書中留有「蕃人公憤引發此一事件,因勞役過多」的話。
抗日及反共:吉星文、章傑、趙家驤烈士。
反共救國軍:
民國38年,大陸淪陷後,國軍在大陳島整編江浙、閩粵東南沿海各路
反共游擊部隊,名為反共救國軍;民國44年11月,總部移往東引。國
民政府轉進台灣時,另有許多軍民轉進滇緬泰寮邊境,繼續對抗共軍,
稱為雲南反共救國軍;民國50年,其中一部份續留在當地,其他撤回
台灣開墾出今天的清境農場。
反共救國軍有石炳麟、艾小文、李泰旺、李祿、李樹榮、邵有芝、南華
禮、段小雙、張天佩、張文華、張正興、陳俊發、華寶德、趙雙泰、何
德烈烈士。
台灣海峽海戰及砲戰有吳曉民、李新安、劉世奎、歐陽儒新、謝煌烈士。
反共敵後戰鬥或工作有喻金民、刁天文、王宇偉、呂善亭、李炎之、李
國樑、李德全、李潭火、李蔭濤、孟恒昌、時修明、高蘭軒、康洛、張
雲亭、曹晉希、陳國盛、陳壽山、彭海秋、黃紹宗、楊國光、董春玉、
詹生發、蒙寶葉、薛德高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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